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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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发【2025】33号文件《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血液透析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局《泌尿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中“血液透析费”等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11项。自2025年7月25日起施行,详见文件:
上一条 2025-07-28
中江县人民医院关于规范血液透析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公示下一条 2025-07-01
市医保局局长胡羽宇到我院调研